深圳電子路考的注意事項(3)

作者: zbjlty  2010-10-26 14:04 [查查吧]:www.ytshengsheng.cn

1、語音提示“前方請調(diào)頭并將車輛開回終點”考生撥左轉向燈,輕踩腳制動踏板,控制好車速。

2、調(diào)頭回終點(如起點停有考試車輛,需將考試車輛停靠在黃格線外,車輛停穩(wěn)后,掛空檔,拉起手制動,松離合器,松腳制動)

3、黃格線內(nèi)停車為不合格。

十三、電子路考特點

1、在每個考試項目之前都有語音提示,該考試項目(教練員在訓練時,須多發(fā)考試項目口令,并且檢查學員訓練是否存在考試扣分的不足之處)

2、側重于車輛起步.靠邊停車。直線行駛,變更車道,調(diào)頭,通過燈控路口,人行橫道,轉向燈及喇叭的使用規(guī)范。

3、在18點后考試的考生,電腦自動設置“夜間”駕駛考試,考試要求:車輛須開前照燈,通過路口,人行橫道時,必須連續(xù)切換遠近光燈。

十四、重點扣分項目

1、綜合

準    備:不按規(guī)定使用安全帶。(不合格)

起    步:因操作不當造成發(fā)動機熄火一次。(-10)

換    檔:選擇檔位不當,造成車輛低檔高轉速行駛或者車輛抖動。(-10)

行    進:不按交通信號燈、標志、標線或者**指揮信號行駛。(不合格)

不按考試員指令駕駛。(不合格)

其 它:起步、轉向、變更車道、超車、停車前不使用轉向燈。(-20)

2、實際道路

起    步:不松駐車制動器起步。(-10)

    起步時車輛發(fā)生闖動。(-10)

直線行駛:方向控制不穩(wěn),不能保持車輛直線運動狀態(tài)。(不合格)

不了解車輛行駛速度。(-10)

變更車道:變更車道前,不通過內(nèi)、外后視鏡觀察后方道路交通情況。(不合格)

靠邊停車:停車后,車身距離道路右側邊緣線或者人行道邊緣大于30厘米。(-20)

停車后,未拉緊駐車制動器。(-20)

夜間行駛:通過急彎、坡路、拱橋、人行橫道或者沒有交通信號燈控制的路口時,不交替使用遠、近光燈示意。(不合格)

在路口轉彎時,使用遠光燈。(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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