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頁 > 生活頻道 > 深圳民生 > 廣東省工傷傷殘津貼上漲約6.5%

廣東省工傷傷殘津貼上漲約6.5%

  深圳社保局9月26日消息,廣東省從2018年1月1日起統(tǒng)一調整全省工傷傷殘津貼,調整比例按照2017年全省月人均傷殘津貼的6.5%左右確定。本年度調整提高的傷殘津貼額將從2018年1月1日起予以補發(fā),在9月底前足額發(fā)放到位。一起來看看。

  據(jù)了解,職工發(fā)生工傷,經治療傷情相對穩(wěn)定后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鑒定。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由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傷殘津貼,直至本人死亡,一級、二級、三級、四級傷殘分別為本人工資的90%、85%、80%、75%。傷殘津貼每年參照基本養(yǎng)老保險金的調整辦法調整;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五級、六級傷殘的,保留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系,由用人單位安排適當工作。難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單位按月發(fā)給傷殘津貼,五級、六級傷殘分別為本人工資的70%、60%。

  日前,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發(fā)布了《關于2018年度調整我省工傷傷殘津貼的通知》,從2018年1月1日起統(tǒng)一調整全省工傷傷殘津貼。調整對象包括兩類人員:一類是2017年12月31日前(含本日)已領取傷殘津貼、在2018年1月1日后仍符合繼續(xù)享受傷殘津貼條件的一級至四級工傷傷殘人員;另一類是2018年1月至6月首次領取傷殘津貼的一級至四級工傷傷殘人員,在核定首次領取傷殘津貼的月標準時,同時按《通知》進行調整,調整增加額從首次領取傷殘津貼之月起發(fā)放。經調整后,預計全省一至四級工傷傷殘職工平均傷殘津貼約為3482元。

廣東省工傷傷殘津貼上漲約6.5%
圖片來源:攝圖網(wǎng)

  此次調整比例按照2017年全省月人均傷殘津貼的6.5%左右確定,按照普遍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原則,采取定額調整與定比調整相結合的辦法,并適當傾斜特定人群。除了每人每月105元的定額調整,一級至四級工傷傷殘人員還可再享受3.3%的定比調整:2017年12月31日前已經領取傷殘津貼的,再按本人調整前傷殘津貼月標準的3.3%計算定比加發(fā)調整額;2018年1月至6月首次領取傷殘津貼的,再按本人首次核定傷殘津貼月標準的3.3%計算定比加發(fā)調整額。

  逾70歲的人員再享受傾斜加發(fā)額:對2018年6月30日前(含當日)年滿70周歲不滿75周歲的、滿75周歲及以上的一級至四級工傷傷殘人員,除了享受普遍調整的待遇,每人每月還將分別加發(fā)50元、100元,全年共計分別加發(fā)600元、1200元,單列一次性發(fā)放,不納入傷殘津貼年度調整基數(shù)。對年滿80周歲的一級至四級工傷傷殘人員,在上述調整的基礎上,再每人每月加發(fā)50元,按月發(fā)放,并納入今后年度調整基數(shù)。

  今年調整“托底線”從上年的2486元/月提高至2732元/月。即:領取傷殘津貼的一級至四級工傷傷殘人員,經上述普遍調整和傾斜調整后,如其傷殘津貼仍低于2732元/月的,按照2732元/月的標準發(fā)放。2018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新享受傷殘津貼的一至四級工傷傷殘人員,如其應核定的傷殘津貼標準低于2732元的,也調整至2732元標準發(fā)放。

  此外,2017年12月31日前(含本日)按規(guī)定享受傷殘津貼的五級至六級工傷傷殘人員,從2018年1月1日起,其傷殘津貼在2017年傷殘津貼計發(fā)標準的基礎上直接增加6.5%,由用人單位負責支付。

  以上就是廣東省工傷傷殘津貼上漲約6.5%的全部內容,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推薦閱讀:2016深圳職業(yè)技能補貼目錄標準一覽

  推薦閱讀:注意啦 深圳2018年各項補貼申請時間表出爐

免責聲明:該文觀點僅代表作者本人,查查吧平臺系信息發(fā)布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空間服務,不承擔相關法律責任。圖片涉及侵權行為,請發(fā)送郵件至85868317@qq.com舉報,一經查實,本站將立刻刪除。返回查查吧首頁,查看更多>>
提示

該文觀點僅代表作者本人,查查吧平臺系信息發(fā)布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空間服務,不承擔相關法律責任。圖片涉及侵權行為,請發(fā)送郵件至85868317@qq.com舉報,一經查實,本站將立刻刪除。

優(yōu)惠商城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