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坪山區(qū)住房保障中心關于安居秀馨苑和信達泰禾·金尊府公共住房項目配租有關事項的通告》(以下簡稱《配租通告》)和《坪山區(qū)住房保障中心關于安居秀馨苑和信達泰禾·金尊府公共住房項目認租資格核查結果的公示》有關規(guī)定,結合安居秀馨苑公共住房項目認租資格核查結果、公示期間異議復核結果,現將選房名單、選房排位以及選房簽約有關事項進行通告。
認租單位選房時間為2020年11月23日上午
選房地點:深圳市坪山區(qū)創(chuàng)新廣場B棟(候機樓旁)三樓多媒體會議中心。
選房方式:合格認租單位按照擬分配房源公示結果及選房排位順序依序選擇住房,對應房源選完即止。
認租單位選房后,由坪山區(qū)住房保障中心現場出具《選房確認書》,作為簽訂合同依據。
(一)各在庫(冊)輪候家庭、在庫輪候企(事)業(yè)單位可選房源,將在各自首場選房簽約活動現場通過抽簽搖號方式確定。
(二)為做好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請選房人員務必自覺做好個人防護,并聽從現場工作人員的引導;因選房簽約地址車位有限,請選房家庭選擇綠色出行方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到達選房現場。
(三)目前,本批次配租項目所屬學區(qū)內公辦學校和公辦幼兒園學位緊張,申請學位按規(guī)定積分排隊錄取,但不能確保各項目承租家庭子女就讀。認租家庭、認租單位在選房簽約時需同時簽訂《學位情況告知書》,具體招生政策以坪山區(qū)教育局當年發(fā)布的公告為準。
(四)已簽訂安居型商品房認購協(xié)議書且有效的,不納入選房名單。
(五)合格認租申請家庭中,申請人和共同申請人的總人數計入配租面積的家庭人口數,其他非共同申請人的家庭成員不計入配租面積家庭人口數。
(六)根據《深圳市公共租賃住房輪候與配租暫行辦法》規(guī)定,合格認租家庭有如下行為的,視為放棄本次選房:
1.認租項目均排序到位,有其對應標準的房源但未選房;
2.選定住房但未在規(guī)定時間交付保證金并簽訂租賃合同。
上述行為達到三次的,將被退出輪候庫,原輪候庫排序作廢。仍需申請公共租賃住房的,應當按照深圳市公共租賃住房日常輪候規(guī)則重新提出申請。
(七)認租家庭已選定住房但未在當天簽約結束前簽訂租賃合同(預分配合同)的,視為放棄本次選房,其所選住房納入次日待選房源。
(八)認租家庭自愿選定低于其認租時對應戶型房源且簽訂租賃合同的,視為其已按標準享受住房保障,坪山區(qū)住房保障中心將作出庫(冊)處理。同時認租多個項目的合格認租家庭,如已選定某一認租項目房源并簽訂租賃合同(預分配合同),即不再符合其他認租項目的認租資格,不再安排其他認租項目的選房簽約。
(九)選房過程中,當天選房結果及剩余房源信息將在當日22時前公布在坪山區(qū)人民政府網站(鏈接:http://www.szpsq.gov.cn/gbmxxgk/zfbzzx/)。
(十)若本次配租結束后仍有剩余房源,坪山區(qū)住房保障中心將收回另行分配。
(十一)申請人對申報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合法性負責。如提供虛假信息,一經發(fā)現,將依據《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條例》等相關規(guī)定進行處理。
(十二)本次認租受理截止后至簽訂租賃合同(預分配合同)前,認租家庭住房、人口、戶籍、婚姻狀況、殘疾及撫恤定補優(yōu)撫等信息發(fā)生變化的,仍應當如實申報;如不再符合申請條件的,將取消配租資格,已選定住房的,不予簽訂租賃合同。
(十三)政策咨詢時間:工作日上午9:00-12:30,下午14:00-17:30。
咨詢地址:坪山區(qū)金牛西路12號行政服務大廳一樓36至38號窗口。
咨詢電話:0755-85209132、0755-84538716。
以上就是2020深圳坪山安居秀馨苑公租房選房相關事項的相關關內容,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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