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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拯簡介詳情 包拯生平是怎么樣的

  包拯廉潔公正、立朝剛毅,不附權貴,鐵面無私,且英明決斷,敢于替百姓申不平,故有“包青天”及“包公”之名,那么包拯一生都經(jīng)歷了些什么呢?今天來和大家一起看看包拯簡介詳情。

  包拯簡介

  包拯(999年-1062年7月3日),字希仁,廬州合肥(今安徽合肥肥東)人,北宋名臣。

  天圣五年(1027年),包拯登進士第。累遷監(jiān)察御史,曾建議練兵選將、充實邊備。歷任三司戶部判官,京東、陜西、河北路轉運使。入朝擔任三司戶部副使,請求朝廷準許解鹽通商買賣。改知諫院,多次論劾權貴。授龍圖閣直學士、河北都轉運使,移知瀛、揚諸州,再召入朝,歷權知開封府、權御史中丞、三司使等職。嘉祐六年(1061年),任樞密副使。因曾任天章閣待制、龍圖閣直學士,故世稱“包待制”、“包龍圖”。

  人物生平

  包拯生于宋真宗咸平二年(999年),于宋仁宗天圣五年(1027年)考中進士,被授任為大理評事,出任建昌縣(今江西永修)知縣。因父母年邁,包拯請求在合肥附近就職,遂改授和州(今安徽和縣)監(jiān)稅,父母又不想讓他離開,包拯就辭去官職,回家贍養(yǎng)父母。幾年之后,他的父母相繼去世,包拯在雙親的墓旁筑起草廬,直到守喪期滿,還是徘徊猶豫、不忍離去,同鄉(xiāng)父老多次前來勸慰勉勵。直到景祐四年(1037年)包拯才赴京聽選,獲授天長(今屬安徽)知縣。

  權知開封

  至和二年(1055年)十二月,包拯因擔保推薦官員失誤獲罪,貶官兵部員外郎、知池州(今安徽池州)。 嘉祐元年(1056年)八月,復職刑部郎中、知江寧府。 同年十二月,被召任權知開封府,遷升右司郎中。

  嘉祐三年(1058年)六月,升為右諫議大夫、權任御史中丞。包拯上奏說:“太子的位置空缺已經(jīng)很久了,天下人都為此感到擔憂,陛下這么長久地不作出決定,是為什么呢?”仁宗問他說:“你認為立誰為好呢?”包拯回答道:“臣下無能,還沒有考慮,臣請求早立太子,是為宗廟萬世之大計著想的。陛下問臣想立誰,這是懷疑臣。臣已是六十歲的人了,又沒有兒子,并不是為自己和后代邀寵考慮的啊!”仁宗聽了大為高興,說:“這件事還要慢慢商議。”他請求裁減內(nèi)侍,減少不必要的費用,按條文督促各路監(jiān)司盡忠職守,御史府可以自己舉薦所屬官員,減少官吏一年的休假日期,這些建議都得以施行。七月,以權御史中丞職領轉運使、提點刑獄考課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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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蹊田奪牛

  嘉祐四年(1059年),時任三司使的張方平由于買土豪的財產(chǎn),被包拯上章將其彈劾免官;由宋祁接任,包拯又彈劾他;宋祁被免后,就由包拯以樞密直學士之職暫任三司使。對此,歐陽修說:“包拯是所謂牽牛踩踏了田而奪了人家的牛(蹊田奪牛),處罰已經(jīng)很重了,可他又貪圖肥缺來做那個職務,不也是過分了嗎?”包拯因此待在家里,以躲避代理三司使的任命,仁宗不許。許久后,包拯才出府任職。

  嘉祐六年(1061年)三月,升任給事中,正式擔任三司使。數(shù)日后,拜樞密副使。不久,調(diào)任禮部侍郎,但他推辭不受。

  溘然長逝

  嘉祐七年(1062年)五月,包拯在樞密院視事時,突然得病。同月二十四日(7月3日),包拯病逝,終年六十四歲。仁宗親臨吊唁,并為其輟朝一日。追贈禮部尚書,謚號孝肅。

  包拯在朝廷為人剛強堅毅,貴戚宦官因此而大為收斂,聽說的人都很害怕他。人們把包拯笑比做黃河水清一樣極難發(fā)生的事情。小孩和婦女,也知道他的名聲,叫他“包待制”。京城里的人因此說:“暗中行賄疏不通關系的人,有閻羅王和包老頭。”按舊規(guī)矩,凡是訴訟都不能直接到官署遞交狀子。包拯打開官署正門,使告狀的人能夠到跟前陳述是非,辦事小吏因此不敢欺瞞。朝中官員和勢家望族私筑園林樓榭,侵占了惠民河,因而使河道堵塞不通,正逢京城發(fā)大水,包拯于是將那些園林樓榭全部毀掉。有人拿著地券虛報自己的田地數(shù),包拯都嚴格地加以檢驗,上奏彈劾弄虛作假的人。

  包拯以其政績和品行為人愛戴,因而包拯去世的噩耗傳出時,朝野震驚,全城盡悼,“京師吏民,莫不感傷;嘆息之聲,聞于衢路”?,F(xiàn)藏開封博物館的北宋《開封府題名記》碑,上刻一百八十三位開封知府的姓名和上任年月,而包拯的名字卻已磨去,據(jù)說這是因為人們在觀賞碑記時,由于敬仰包拯而經(jīng)常用手撫摸指點其名,天長日久,竟將碑字磨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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