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據獲悉,龍崗區(qū)2018年度第一批次面向企事業(yè)單位人才住房配租工作開始啦,龍崗此次的配租房源共544套,6月29日起至7月13日,符合條件的單位可登陸相關網站,按申請受理通告要求遞交申請。
近年來,龍崗區(qū)深入貫徹落實人才強區(qū)政策,積極探索多主體供給、全方位覆蓋的人才住房供應與保障新路徑,力爭進一步優(yōu)化人才安居工作體系,簡化人才住房申請流程,擴大人才住房保障范圍以及加大人才住房供應數量,切實保障龍崗區(qū)企事業(yè)單位人才的住房需求,為助力“東進戰(zhàn)略”提供有力保障。
據悉,龍崗區(qū)本次配租房源共544套,其中,面向企業(yè)配租房源334套,面向事業(yè)單位配租房源210套。主要有龍美居、中駿藍灣翠嶺花園一期、星河智薈廣場及名居廣場等4個小區(qū)。
配租房源
龍美居
位于寶龍街道夏蓮路,配租數量210套,其中單身公寓(建筑面積約38平方米)70套,一房(建筑面積45-55平方米)140套。
中駿藍灣翠嶺花園一期
位于寶龍街道深汕公路與深汕高速交匯處西北側,配租數量100套,其中單身公寓(建筑面積約38平方米)38套,一房(建筑面積53-55平方米)62套。
星河智薈花園
位于橫崗街道龍崗大道東側、橫坪公路北側,配租戶型兩房(建筑面積約63平方米),配租數量60套。
名居廣場
位于龍城街道愛聯社區(qū)龍崗大道和如意路交匯處,配租戶型兩房(建筑面積約65平方米),配租數量174套。
基準租金及物業(yè)管理費標準
備注:1、上述基準租金僅作參考,單套住房的具體租金在基準租金基礎上考慮樓層、朝向等因素修正確定,最終合同簽訂租金標準以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批復為準。
2、上述收費標準為各項目物業(yè)服務收費現行標準,如有變更,按新標準執(zhí)行,現場看房時需攜帶工作證及身份證,如有問題請聯系物業(yè)公司、保障房公司或人才安居公司相關人員。
配租對象
本次配租的企事業(yè)單位需符合以下條件:
(一)、企業(yè)
1、工商注冊地和稅務登記地在龍崗,且承諾5年內注冊地址不遷離龍崗,不改變在龍崗的納稅義務。
2、本年度或上年度在龍崗的年稅收貢獻達100萬元。
3、人才規(guī)模(含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中級及以上職稱、高技能人才以及經市、區(qū)組織部門和人力資源部門認定的人才數量)達10人。
4、高新技術企業(yè)、市、區(qū)年度重點引進企業(yè)、區(qū)人才辦認定的高層次人才創(chuàng)辦的企業(yè)不受上述2、3款規(guī)定限制。
(二)、事業(yè)單位
人才規(guī)模(含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中級及以上職稱、高技能人才以及經市、區(qū)組織部門和人力資源部門認定的人才數量)達10人。
(三)、民辦學校、民營醫(yī)院及社工組織
民辦學校、民營醫(yī)院和社工組織可參照上述兩種形式申請,如以企業(yè)形式申請,不受稅收貢獻限制。
配租流程
(一)、申請受理
1、受理時間:2018年6月29日至2018年7月13日(工作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2:00至5:30);逾期不再受理。
2、受理地址:龍崗區(qū)中心城行政路2號建設大廈一樓業(yè)務辦理中心或三樓330室;咨詢電話:28589938(靳工,黃工),28589935(張工)。
(二)、資格核查
龍崗區(qū)住房和建設局根據《龍崗區(qū)人才住房分配操作規(guī)程》及《龍崗區(qū)人才住房配額原則(試行)》的有關規(guī)定對申請單位提交的申請材料進行核查,確定符合申請資格的單位名單、選房順序及擬配租數量。
(三)、信息公示
審核結果及配租相關信息將在龍崗政府在線龍崗區(qū)住房和建設局子網站(www.lg.gov.cn/bmzz/zjj )公示5個工作日。
(四)、選房方式
龍崗區(qū)保障性住房投資有限公司、龍崗人才安居有限公司負責組織申請單位集中選房,具體選房地點、時間等相關事項另行通知。
(五)、合同簽訂
申請單位選定房源后,現場確定合同文本,并在規(guī)定時間內完成合同簽訂手續(xù)。人才住房租賃期限為3年,期滿后承租單位仍有需求的,應當在期滿前3個月提出續(xù)租申請。屆時符合條件的,可續(xù)租一次。
(六)、配租結果公示
承租單位應將本單位配租人才住房的條件、程序以及結果等在本單位網站或者信息公告欄公示,并將公示情況和安排入住人員信息及時報區(qū)住建局備案。
重要提示
(一)、申請單位可于2018年7月2日至7月13日(工作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2:00至6:00)期間集中看樣板房,看房人員需攜帶工作證及身份證自行前往(詳情請點擊“閱讀原文”)。
(二)、申請單位本次申請獲批后未按要求簽訂合同、簽訂合同后未按合同約定繳清費用或有退房行為的,自選房之日起一年內不再受理該單位的人才住房申請。
(三)、申請單位需誠信申報,對申報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合法性負責,如提供虛假信息,一經核實,將根據我市住房保障的相關規(guī)定予以處理。
(四)、通告未盡事宜由龍崗區(qū)住房和建設局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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